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0

130.我们与他们谈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属天的奥秘 #588

588.经上论到主说

588.经上论到主说,祂“后悔”、“心中忧伤”,是因为一切人性的怜悯似乎都包含这些感觉。因此,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一样,此处论到主“后悔”和“忧伤”的话,也是照表象说的。没有人知道主的怜悯是什么样,因为它无限超出人类的理解。但我们都知道人的怜悯是什么样,就是后悔和忧伤。人若不按自己的理解形成对怜悯的某种概念,就不可能获得对它的任何概念,从而不可能获得教导。这就是为何人类的特性常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如:耶和华或主惩罚人,把人引入试探,毁灭,发怒;而事实上,祂从不惩罚任何人,从不把人引入试探,从不毁灭任何人,也从不发怒。既然像这样的东西都归于主,那么可知,后悔和忧伤也可以归于主,因为这一个的属性随着那一个的属性而来,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
以西结书:
这样我的怒气才可以发尽,我要使我的烈怒止息,也会后悔。(以西结书5:13)
此处由于“怒气”和“烈怒”都归于主,所以“后悔”也归于祂。撒迦利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列祖惹我发怒的时候,我怎样思想降祸,并不后悔;如今在这些日子,我也照样思想善待耶路撒冷和犹大家。(撒迦利亚8:14-15)
此处经上说,耶和华“思想降祸”;而事实上,祂从不思想降祸于任何人,而是善待每一个人。在摩西五经,当摩西寻求安抚耶和华的面时:
求你转回,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祂的百姓。(出埃及记32:12, 14)
此处“烈怒”,和由此而来的后悔也归于耶和华。约拿书:
尼尼微的王说,神转回,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至灭亡,也未可知。(约拿书3:9)
此处“后悔”同样归于祂,因为“怒”也是。
何西阿书:
我的心在我里面已经回转,我的后悔也一同被点燃;我必不发烈怒。(何西阿书11:8-9)
此处论及心的“后悔被点燃”,意思和“心中忧伤”一样。“后悔”明显表示富有怜悯。在约珥书同样如此:
要回归耶和华你们的神,因为祂有恩典,有怜悯,有长久的忍耐,有丰盛的怜悯,并且后悔不降灾。(约珥书2:13)
此处也显而易见,“后悔”表示怜悯。耶利米书:
如果他们肯听从,各人回转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降灾祸与他们。(耶利米书26:3)
“后悔”表示怜悯。耶利米书:
那个民族若是转离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降灾祸。(耶利米书18:8)
此处“后悔”也表示怜悯他们,只要他们回转,因为使主的怜悯转离自己的,正是人。主从不将怜悯转离人。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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